关于开展二〇一一年度合肥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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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合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和《合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2011年度合肥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本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或组织;
2、在与本市企、事业单位技术合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市外、省外及境外个人或组织;
3、在科技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为本市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应用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重大发现的人员或组织,突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
4、在科技招商完善产业链和创新链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或组织;
5、拉动我市相关产业快速发展的人员或外地落户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市科技进步奖:
其整体技术应用期原则上应在一年以上(不含试用),证明其技术成熟,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项目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须提交相关证明。对授权发明专利、获得国家新药证书、农作物国审新品种的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支持。
1、突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项目经过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显著的经济或者社会效益,为经济建设或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2、突出技术创新性。项目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解决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为企业高速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3、突出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项目能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能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杰出贡献奖:
应当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创造性的、重大的科研成果,对推动本市科学技术进步及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创造了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引进相关产业与企业,完善产业链和创新链,形成产业发展巨大增量。并且申报人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根据申报人所完成的科技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凡在申报前最近三个年度内,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1)综合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上缴税额达200万元以上的项目;(2)综合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上缴税额达250万元以上的项目;(3)综合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推广应用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产品,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上缴税额比推广应用前增加500万元以上的项目;(4)农业新技术推广、运用,实现年新增产值1亿元以上的项目。
(三)不得申报的项目:
1、国家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具备而没有取得相关文件的项目;
2、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
3、存在技术实质性争议或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排序的非实质性争议尚无处理结果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要求
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使用统一印制的《合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合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相关文件从网站自行下载,网址:www.hfst.gov.cn)。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推荐书与主要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包括一套原件,并将电子版发至wanghuaining@126.com,并注明“2011年度合肥市科技奖励申报+单位名称”字样,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必须一致。
(二)申报材料内容
1、杰出贡献奖:
主件:《合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电子版)
附件:(1)杰出贡献的主要材料及其证明;
(2)技术合作的主要内容、合作效果的证明及合作协议。
2、科技进步奖:
主件:《合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电子版)
附件:(1)科技成果评价证明;
(2)技术研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3)查新报告(2010年以后)及附件材料;
(4)应用单位证明;
(5)其他必须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1、推荐书主要完成人顺序与成果主要研制人员名单一致,且附主要完成人情况;
2、申报材料必须附科技成果评价证明、查新报告、用户使用证明原件。
3、科技进步奖推荐书中项目简介内容包括:成果名称、完成单位、经济效益(2009-2011年新增利润、税收、节支、创汇)、社会效益、项目概况、主要创新点、技术总体水平。字数不超过600字。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原则上由项目完成单位(或项目完成人)按行政隶属关系向有关推荐部门申报;
2、行政隶属关系不明确的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3、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组织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都需加盖公章)。各推荐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初审,集中报送市科技局。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怀宁,联系电话:0551-5329952
地址:梦园路8号管委会B楼302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