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两新”组织“三大活动”大提升阶段工作的通知》(合组〔2012〕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非公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提出如下参考性办法。
一、单独组建
有3名及以上正式党员的非公企业,应参照有关程序,单独组建党组织;从业人员100人以上或者从业人员50人至99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公企业(简称“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员不足3名或者没有党员的,优先采取派驻党建指导员或党员的方式单独建立党组织。
二、联合组建
党员人数不足3名,或无党员但从业人员达到20人的规下非公企业,可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等原则,采取“多企合一”的模式联合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三、挂靠组建
对分布散、规模小、党员少且不宜建立联合支部的非公企业,由社区服务中心牵头成立联合党支部,将有关党员挂靠联合支部,实行统一教育管理,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在推进党组织组建的同时,各有关党委、社区服务中心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服务,并认真做好所属党组织、党员的登记造册和档案管理,以便下一步开展党内统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