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内各工业小微企业: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11〕184号)及相关实施细则已陆续出台。为帮助工业小微企业搭建融资平台,降低融资成本,今年市政府将继续向在肥金融机构推介有融资需求的优质工业小微企业,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介条件
1、在高新区内生产经营正常,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扶持方向,具有较高成长性,信誉度好的工业小微型企业。
2、工业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即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微型工业企业。
二、上报材料
1、《合肥市优质工业小微企业汇总名单》附件1
2、《小微型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3、推介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三、推介要求
1、请各拟申报企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表中内容要如实填报,不能有漏项、缺项。
2、请各拟申报企业将电子版、纸质材料各一份,于4月8日前报高新区管委会大楼301室经济贸易局综合处(邮箱:94147609@qq.com)。
3、表格附件1、附件2可以在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中小企业局栏目下载(网址www.hfgj.gov.cn)。
联系人:张行林,联系电话:5321021、13637057705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2012年合肥市优质工业小微型企业名单联系表
附件2:小微型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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