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组织:
2011年以来,全区各级团组织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不断加强和完善团的各项工作,为推动高新区科学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集中展示我区团组织和青年的崭新精神风貌,鼓舞和激励广青年为高新区“千亿再跨越,奋发进十强”贡献青春力量,区团工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1年度“高新区优秀共青团员”、“高新区优秀共青团干部”、“高新区五四红旗团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2年4月16日前
二、申报条件
1、高新区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优异的业绩,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4)团龄一般不少于1年
2、高新区优秀共青团干部
(1)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定,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优异的业绩。
(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4)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1年。
3、高新区五四红旗团委(支部)
(1)领导班子健全,成员分工明确,能够按时换届。
(2)制度健全有效,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能按时足额上缴团费。
(3)活动阵地建设好,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
(4)主题活动开展好,在本单位党的中心工作中较好地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能够围绕青年成长成才,为青年办好事、办实事,受青年朋友拥护。
(5)能够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我区各项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形式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三、相关要求
1、各团组织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统筹考虑日常工作表现与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精心部署,严格把关,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要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考核,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并指导和督促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
3、请务必于4月16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2571748527@qq.com)报至区团工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汪书香
联系电话:0551-5329103
地址: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913室
附件:1、2011年度高新区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2011年度高新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2011年度高新区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4、2011年度高新区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5、2011年度高新区区五四表彰申报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合肥高新区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申报 优秀 通知
共青团合肥高新区工作委员会 2012年4月1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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