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当前企业专利创造能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合政〔2012〕53号)文件,合肥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2012年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工商、国税、地税均在高新区,符合申报条件均可申报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快速增长;
2、2012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件以上,且增幅不低于30%的企业;或专利授权100件以上, 且增幅不低于50%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要求
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申报材料包括
1、工商、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2、《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文本(见附件2)。
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附件格式要求逐条编写,并汇编装订成册 (一式三份);所报信息要确保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时间要求
各申报企业于2012年6月22日前,报高新区科技局(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叉口管委会313办公室),由科技局统一将本辖区内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五、申报程序:
企业须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由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上报。
六、考核管理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根据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确定2012年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创建企业。对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创建企业实行创建合同目标管理,实现合同目标任务的授予“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并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七、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处:
万青 陆晓冬
电 话:3538654
高新区科技局信息产业处:
联系人:杨文娟
电 话:5329953
附件:1、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
2、合肥市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文本格式)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