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高新区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合高管〔2012〕162号)文件精神,现开始受理2012年度留学人员创业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已在合肥高新区注册成立,且税务关系在高新区的留学生创业企业。
2、创业项目申报人应是企业的主要股东,且持有不低于30%的公司股份。
二、申报材料
1、《合肥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计划书》。
2、个人资质证明:
①使领馆回国工作证明(或护照、身份证)。
②留学学历证明(经人事部门认证)、国外任职证明。
③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获得的专利、奖励证书等)。
3、公司资质证明:
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国税、地税(复印件)等。
4、其他能体现创业项目先进性与成熟度的证明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7份,《合肥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计划书》电子文档一份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集中受理时间为9月27日至10月26日。
四、其他
往年已获得海外留学人员创业项目资助的企业,不再受理申报。
联系人:胡思文 电话:5329952
Email: 406076873@qq.com
附件:1、合肥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计划书
2、《合肥高新区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科技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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