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市发改委《关于转发申报2013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基本情况简表、项目汇总表、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于9月18日前,将项目材料(一式七份)及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须与文本内容完全一致)报送市发改委高技术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应包括各附件的原件扫描件。
(联系人:黄明明 电话:0551-65359621 13966659779)
附件:1、关于转发申报2013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的通知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经贸局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