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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兑现2014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事后奖补等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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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462号)、《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事后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和《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项目实施细则》及《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科技金融产品实施细则》(合科〔201471号)要求,现将2014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事后奖补等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登录合肥市科技局网站(
www.hfst.gov.cn),进入“合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按系统指示要求填写申报表,同时将所需附件材料以PDF格式上传到系统,在线打印纸质材料一式4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科技局窗口

网络技术支持:尹工 1895606042468564619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在线申报时间为201547日至417日,个人发明专利或保险公司承保补贴直接下载附表填写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548-417日。

申报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科技局窗口(上午9:00—下午5:00)

三、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纳入“合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 除第11条第1款和第14条为201411-20141231日的项目外,此次仅兑现20141115-20141231日的项目,其中第14条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兑现。

四、申报内容和咨询联系人
(一)政策第5条第1款:“借转补”国家项目配套: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
相关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立项合同和资金计划、政府下达拨款资金批文、资金到账凭证。

计划财务处:联系人:雷大强 联系电话:63538652

(二)科技金融产品(申报指南详见2014910日科技局网站)

1.政策第6条:科技保险基金

1)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科技保险保费补贴(专利保险由知识产权处负责)

相关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证书(批文)、保险单、保单发票、保费转账凭证。

知识产权处:联系人:秦正雨 联系电话:63538654

对外合作处:联系人:李志刚 联系电话:63537764

2)保险公司承保科技保险补贴(此条款网上系统无法申报,需下载附表1填写后连同附件申报)

相关附件:保险公司营业执照、当年度科技保险保费明细表及汇总表、保险单、保费收款凭证(复印件);其他材料。

对外合作处:联系人:李志刚 联系电话:63537764

2. 政策第7条:开展专利质押贷款的担保机构补贴

相关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反担保质押合同书》复印件。

知识产权处:联系人:秦正雨 联系电话:63538654

(三)事后奖补类(政策第9-20条)

1. 政策第9条: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政策法规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试点企业奖励(知识产权处)

相关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批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试点企业批准文件。

政策法规处:联系人:王全 联系电话:63538656

高新技术产业处:联系人:毛春宝 联系电话:63538653

知识产权处:联系人:陆晓冬 万青 联系电话:63538654

2.政策第10条:国家科技进步奖(平台与奖励处)、国家专利金奖团队奖励(知识产权处)

相关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各类证书或批准文件(科技进步奖企业须排名第1位)。

平台与奖励处:联系人:杨光 联系电话:63538657

知识产权处:联系人:陆晓冬 联系电话:63538654

3. 政策第11条:关键研发仪器设备购置补助

1款: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骨干企业

相关附件:市级统计部门审核确认的骨干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2个亿以上,且研发经费占主营收入3%证明材料及相关财务报表, 利用关键设备开展研发活动项目资料,关键仪器设备购置清单和发票。

以上兑现按仪器设备所属领域分工,分别由高新处、农村社发社处负责。

高新技术产业处:联系人:束晓芳 联系电话:63538658

农村社发处:联系人:李 君 联系电话:63538655

2款:省外或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国家级应用研发(分支)机构

相关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家级应用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设立批件(复印件)、关键仪器设备购置清单和发票。

对外合作处:联系人:李志刚 联系电话:63537764

3款: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产学研用结合的新型研发机构

相关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建新型研发机构批件;关键仪器设备购置清单和发票。

平台与奖励处:联系人:杨光 联系电话:63538657

4.政策第12条:我市企业在境外设立、合办或收购研发机构投资补助

相关附件:

1)企业在境外设立、合并或收购研发机构批复文件或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

2)企业当年对该研发机构投资的证明材料。

3)境外研发机构的证照(复印件)、研发人员名单及证件(复印件)。

4)境外研发机构工作介绍及成效证明。

对外合作处:联系人:李志刚 联系电话:63537764

5.政策第13条:国家级研发机构(计划财务处)、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高新处)、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对外合作处)
相关附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当年新认定批复文件(复印件)。

2)国家部委组织的2014年度考核评价优秀等次批文(复印件)。

3)可同时享受本条款多项补助的企业,仅就高申报享受其中一项。

计划财务处:联系人:雷大强 联系电话:63538652

高新技术产业处:联系人:束晓芳 联系电话:63538658

对外合作处:联系人:李志刚 联系电话:63537764

6.政策第14条:国家重点新产品研发奖励

相关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上工业企业须提供市统计部门审核确认的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证明。非规上工业企业,上述数据由企业提供,并经科技等部门审核确认。

此条款由县区受理兑现,届时关注高新区网站公告

7.政策第17条:各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

其它附件:认定批文、孵化器面积证明材料。

高新技术产业处:联系人:束晓芳 联系电话:63538658

8.政策第20条: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奖励

申报材料:(个人申报以下第1款、第2款的,需下载附件相应表格填写申报,网上系统无法申报)

1)专利定额资助

其它附件:《专利定额资助申请表》(附表2)、《专利资助申请一览表》(附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专利授权证书(或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收费凭证)、发明专利实审通知书(电子申请的,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收费凭证)。

2)当年获得发明授权5件以上(5)奖励

其它附件:《发明授权5件以上奖励申请表》(附表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专利授权证书(或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收费凭证)。

3)当年发明申请达到30件、50件奖励

其它附件:《申请发明专利(30件、50件)奖励申请表》、《当年申请发明专利一览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收费凭证。

4)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其它附件:《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请表》、《代理合肥市专利一览表(全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专利受理通知书。

知识产权处:联系人:万青 联系电话:63538654

附件:

1.保险公司承保科技保险补贴申请表

2.专利定额资助申请表

3.专利资助申请一览表

4.发明授权5件以上奖励申请表

5.《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事后奖补资金实施细则》

6.《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项目实施细则》

7.《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科技金融产品实施细则》

20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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