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相关企业: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现将相关文件予以转发。请2016年有意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重新认定和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新办法认真准备相关材料。近期,我们也将适时开展国家高企认定工作相关培训。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科技局
2016年2月19日